前几日,辽宁省锦州师范学院的青年教师林岩在人民大学附近的一家书店买到了一本广东旅游出版社1982年12月版的《当代中国文艺思潮论——对当代中国文学的文化关照》一书,该书作者是中山大学中文系一位教授。林先生在近十天的阅读当中,发现该书的第一篇内容出现了大量的错误,包括错别字、标点符号用错、漏字、书名印错,如《红楼梦》印成《戏楼梦》、《高干大》印成《高千大》,更有甚者将胡适印成胡迁、俞平伯印成俞乎伯、茅盾印成芭盾、夏衍的原名沈端先印成沈瑞先等等,错误集中于书中33页、34页、36页、39页等,最多一页达8处之多,这样劣质的学术著作必将给读者和研究者造成误导和伤害,这是不允许的。因此,为涤除文艺图书市场劣质的现象,在记者陪同下,林先生分别找到书店老板及该书在京的经销商和该书出版社进行交涉。
书店的老板说:“我只是一个经销商,如果书是从我这里出售的,我可以负责收回,也可以替出版社先把应给的赔偿给林先生,但我没有错,书是正版的,只能说是出版社在出版的时候没有进行认真的校对,那是他们的责任。”
在与广东旅游出版社电话联系后,该社的一位负责人说:“书出版后一直没有反馈消息说质量的问题,应该不会出现问题吧?如果书中确实有错字现象,那么他们会在第二次出版时把重新校对过的新书送给读者。”
这样看来,问题似乎是解决了,大家的态度都很好。但这仅仅是一种质量问题吗?自该书出版以来,无论是书的作者,还是出版单位,都没有对书进行过检查和说明,还在图书市场上销售,这是对文艺界、学术界的一种不负责的表现。对读者特别是从事文艺理论的研究者,都是一种伤害。
这类问题在当今的图书市场还大量存在,至今还没有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希望有关部门早日出台相关政策,希望学术界也能引起足够的重视。